达里湖: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达来诺日渔场
近日,国家环保部根据《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环发〔2013〕135号)文件要求,对到期需复核的第1—3批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进行了复核,历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查、公示等程序,复核通过了39个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达来诺日渔场有机水产品基地名列其中。
达来诺日渔场自2005年被国家环保部评为有机水产品基地以来,始终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标准组织规划、实施,坚持在基地生产管理、产品认证、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齐抓共管,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成果。逐步打造出独具北疆特色的有机食品品牌,“达里湖”牌渔产品得到了自治区乃至全国各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攀升。
今后,达来诺日渔场将一如既往地发挥地区生态环境优势,以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为契机,继续打好品牌,提高管理,增强生产能力,提高企业效益,将珍贵的渔业资源转化为生态优势、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