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全面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日前,由市委督查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成的3个督导检查组,对我市11个县区、25个市直部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各督导检查组通过召开汇报会、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被检查县区、市直部门落实“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内容以“十对照、十整治”活动任务落实完成情况为主,同时检查了公共服务、机关工作纪律、公车使用管理、公款吃喝等方面问题,并对中秋、国庆期间落实“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和“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处。
此次检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高度重视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省、市正风肃纪动员大会和有关文件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周密组织,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按照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公开公示和完善机制4个阶段、7个环节及《方案》中的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有序开展专项行动,从检查情况看,我市“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作风建设认识得到提高;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言行、态度等方面明显改善;公款吃喝、挥霍浪费现象明显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普遍下降;文件简报会议进一步精简;车辆管理逐步加强,其中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我市违规“O”牌车清理工作。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初步完成,办公用房使用逐步规范;制度保障和约束得到进一步强化;联系群众的作风有效改进;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有力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关于深化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抓好相关工作落实。